做职工最信赖的“娘家人”!济南热力集团“妈妈小屋”被授予山东省试点单位

1月27日,为深入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济南能源集团所属济南热力集团“妈妈小屋”被授予山东省示范点,济南市总工会副主席于虹,市总工会女工部部长张绍峰为“妈妈小屋”进行授牌。

据统计,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全国各省市均呈现出生育高峰,随之带来的就是公共场所母婴设施的缺少,为了进一步方便“孕育一族”的出行。据市总工会副主席于虹介绍,“市总工会将鼓励全市有条件的单位和社区共同建设‘妈妈小屋’,将其建设成为一个干净的、私密的、安全的‘特殊’空间,让女职工享受到一份特殊的温馨服务,截止目前,省总工研究确定济南热力集团在内的50个‘妈妈小屋’为省级示范点,自投入使用后受到了‘孕育一族’的高度肯定,赢得了社会广泛好评”。
记者走进约10个平方米的小屋子里,“桌子、消毒柜、饮水机、婴儿床、宝宝椅”等基础设备设施一应俱全,各种孕育书籍和相关宣传画,可以为年轻的妈妈们提供更多的育儿及护理知识,整个小屋充满了温馨与宁静,给人一种回到家的亲切感。

“‘妈妈小屋’的建设体现了集团工会对广大女职工的关心关爱,为女职工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捷,下步集团工会将继续把‘妈妈小屋’的建设从提供单一功能向多功能拓展,让其发挥更大的作用”。热力集团工会主席赵宗柱说,“做职工最信赖的‘娘家人’是集团工会的目标,作为‘娘家人’就要为家人办事实、办好事,随着小屋的建设到小屋的投入使用,不仅能够切实维护女职工的正当权益,解决了她们的特殊困难,其贴心、舒心、人性化的服务,体现出了‘妈妈小屋’特有温度的温暖和温馨,更好的诠释出了‘娘家人’的担当与情怀”。

据了解,“妈妈小屋”的特点是,以服务企事业机关单位职工为主体,并鼓励有条件的窗口单位“妈妈小屋”对外开放为“路人”提供便捷,实现共享,提高小屋使用率,让更多的人在“妈妈小屋”内分享爱、延续爱、保护爱。滴滴黄河水,悠悠热力情,集团工会将继续优化提升“妈妈小屋”的功能,将“妈妈小屋”真正打造成一室多用,为广大女职工提供更多人性化的服务,缓解特殊时期女职工的后顾之忧,让她们能够安心工作,不断增强女职工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记者 史尚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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