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导向,数字赋能:山东政法学院在法学实践教学信息化建设中的探索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
2024-12-05 14:25:38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数字化时代,法学实践教学的信息化建设成为提升法学教育质量和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关键。山东政法学院通过整合信息技术与法学实践教学,积累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

一、搭建多元信息化实践教学平台

引入模拟法庭信息化系统。高度还原真实法庭场景,从法庭布局到诉讼流程一应俱全。系统内置丰富的案例库,涵盖刑事、民事、行政等多种类型案件,且案例数据实时更新,与司法实践同步。在模拟法庭教学中,学生能够借助该平台进行角色分配、证据展示、庭审记录等操作。

建立法律诊所在线工作平台。实现案件管理、客户沟通、文书撰写与审核等功能的数字化。学生可以在平台上接收当事人的法律咨询请求,通过视频通话、在线聊天等方式与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了解案件详情。平台提供了标准化的法律文书模板,并支持多人协作编辑,方便法律诊所团队成员共同完成文书撰写工作。平台启用以来,法律诊所的案件处理效率提高了约30%,学生在实践中对各类法律事务的处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构建法学案例研习数据库。收集整理国内外海量的经典案例、热点案例以及法院裁判文书,学生可以根据关键词、案由、法院层级等多种条件进行精准检索。此外,数据库还支持案例对比分析功能,学生可以将相似案例进行对比,总结规律,拓宽法律思维。通过长期使用案例研习数据库,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明显增强,在各类法学竞赛和实践活动中表现出色。

二、利用信息化资源丰富教学内容

建立在线法律数据库与学术资源平台。与知名法律数据库和学术资源平台建立合作关系,为师生提供便捷的在线资源访问渠道。平台汇聚了丰富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学专著、学术期刊论文等资源,确保教学内容的及时性和权威性。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利用这些资源进行法律条文的查询与解读、学术观点的梳理与研究。

创建法律实务视频资源库。收集整理各类法律实务教学视频,如法庭庭审直播录像、律师办案过程视频、法律讲座视频等。视频资源生动展示了法律实践的实际操作流程和技巧,使学生能够直观地感受法律职业的魅力和挑战。教师可以在课堂教学中适时播放相关视频,并结合视频内容进行讲解和分析,引导学生思考和讨论,提高学生的实践认知能力。

开发法律虚拟仿真实验资源。利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技术创设逼真的法律实践情境。例如,在民事诉讼虚拟仿真实验中,学生可以模拟当事人、律师、法官等不同角色,参与案件的立案、审理、调解等环节,感受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有效弥补了传统实践教学中实践机会不足、成本较高等缺陷,让学生在安全、可控的环境中进行反复练习和探索,提高实践技能和应变能力。

三、加强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

定期组织信息化教学培训课程。邀请教育技术专家和法学信息化教学领域的资深学者为教师定期举办信息化教学培训课程。培训内容包括教学平台的使用技巧、在线课程的设计与开发、信息化教学方法的应用、多媒体教学资源的制作等方面。通过系统的培训,教师能够熟练运用各种信息化教学工具和手段,提升教学质量和效果。

开展信息化教学研讨活动。定期组织教师开展信息化教学研讨活动,鼓励教师分享自己在法学实践教学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心得,共同探讨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研讨活动形式多样,包括教学观摩、经验交流座谈会、教学案例分析会等。通过教研活动,教师们的教学理念不断更新,教学方法不断创新,促进了教学信息化水平的提升。

鼓励教师参与信息化教学项目研究与竞赛。积极鼓励教师参与法学信息化教学项目研究和教学竞赛,为教师提供更多的学习和交流机会。学校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法学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和信息化教学竞赛,通过竞赛促进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和竞争,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建立信息化教学管理与评价体系

信息化教学过程管理。利用信息化教学管理平台对法学实践教学的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教师可以在平台上制定教学计划、安排教学任务、发布教学资源、批改学生作业、组织考试考核等;学生可以在平台上查看课程信息、下载学习资料、提交作业、参加考试、参与在线讨论等。教学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平台对教学过程中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干预和调整。

多元化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建立多元化的法学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综合运用多种评价方式对学生的实践学习成果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方式包括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平台自动评价以及实践单位评价等。通过多元化的评价体系,能够更加全面地反映学生的实践学习效果,为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

教学效果反馈与持续改进机制。定期收集学生、教师和实践单位对法学实践教学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和分析。根据反馈结果,及时调整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平台功能等方面的建设策略,不断完善法学实践教学信息化建设。确保法学实践教学信息化建设始终能够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和学生的学习要求。

(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  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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